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
        武汉航院学生奖励种类包括:优秀班集体奖、文明寝室奖、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学习标兵奖、学习成绩奖、红旗团支部奖、优秀团干部奖、优秀团员奖、优秀毕业生奖。
对有特殊或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和先进事迹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第一章“优秀班集体”、“红旗团支部”、“文明寝室”评选办法


        第一节 “优秀班集体”的评选及表彰
        第一条 “优秀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一)全班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50%以上学生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从思想和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班委会、团支部干部团结一致,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良,工作认真负责,工作能力强,带头遵守校纪校规,学年内无违法、违纪而受处分现象发生。
        (三)制定并实施了班干部例会制度、班级政治学习制度、团组织生活制度、生活卫生制度、班级考勤制度、班级奖惩制度,以及星期日、节假日晚点名时间开展读书、读报或主题班会活动方案。
        (四)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课堂纪律较好,每周课堂出勤率达到95%以上,无考试舞弊现象。全学年各科考试(含考查)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格率达到90%,体育达标率达到80%以上,长期组织班级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效果较为明显,
        (五)全班学生能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无人受到处分;寝室卫生评比90%以上获优良;组织纪律性强,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每次出勤率达95%以上;班级学费缴费率不得低于90%。
        (六)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并能结合本班特点,每学年开展大型的班级课外活动2次以上,且做到活动前有方案,活动后有总结,在扩大学生知识面、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等方面效果显著。
        第二条 “优秀班集体”的评选办法
        (一)优秀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是每年11月。
        (二)优秀班集体的初评由各系组织实施,复评由学工处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 经考核合格的班级,由学校授予“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并一次性奖励300元/班。
        第二节 “文明寝室”的评选及表彰
        第四条 “文明寝室”评选条件
        (一)团结向上。寝室成员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友爱,有寝室长,有寝室室规,关系和谐,集体荣誉感强。
        (二)卫生整洁。地面清洁,门窗干净、墙面清爽、被褥叠放整齐,无异味,无垃圾,无蛛网,无灰尘。
        (三)行为文明。无起哄、乱扔杂物、饲养宠物、贩卖商品、通宵上网、留宿外来人员等行为。
        (四)学风优良。寝室学习氛围浓厚,寝室成员到课率高,无沉迷网络、旷课、旷操、旷晚自习等现象。
        (五)安全稳定。无存放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行为,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违规用电、晚归、夜不归宿、校外住宿等影响安全稳定的行为。
        第五条 “文明寝室”评选办法
        (一)文明寝室评比每学年由学工处组织和评定。
        (二)文明寝室每学年评比一次,评选时间是每年11月。
        第六条 获得文明寝室的宿舍,由学校授予“文明寝室”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并给予适当奖励,对未达标的寝室通报批评。
        第三节 “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及表彰
        第七条 “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及时结合时事政治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讨论活动,帮助广大团员提高思想素质和政治觉悟。
        (二)支部建设好。切实履行团支部职责,遵循民主程序按期换届,支部成员追求党组织、参加党章学习的成员比例较高,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工作。
        (三)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好。团支委成员、团小组长政治素质高,严于律己,工作作风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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