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航院第十二届“青春远航”艺术节
“舞动航院”校园舞蹈比赛通知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文化艺术节向着精品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提高艺术节的层次与内涵,赋予艺术节新的生机与活力,通过参与舞蹈艺术的创作和表演,挖掘和展示大学生的艺术潜质,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充满青春活力、勇于开拓进取、向往美好未来的精神风貌,从而提高我校学生的艺术素养,建设和谐校园,学工部、校团委决定举行第十二届艺术节“舞动航院”校园舞蹈比赛。
一、参赛对象及选拔方法
本次大赛参赛对象为全校学生。
以院系为单位选派参赛选手(队)。首先由各院系广泛发动同学报名参加,通过院系预赛选出代表本院系的参赛选手(队)参加全校性的比赛。
二、大赛主题
舞动航院
三、节目内容和形式要求
(一)现场比赛。比赛舞种可包括古典舞、芭蕾舞、民族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街舞等,形式不限。可以个人或者团队参赛,团队可自由组合。
(二)每位参赛者(队)表演时间为四分钟以内,超时扣分。
(三)参赛人员自行准备音乐、服装等比赛用品。
四、日程安排
(一) 报送节目
时间:2016年11月17日
要求:各院系按要求填写参赛选手报名表及报送歌曲文件,送交学工部、校团委。
(二) 抽签时间
时间:2016年11月21日13:00
地点:学工部
要求:各院系代表前来抽签
(三) 决赛
时间:2016年11月24日13:30
地点:2栋5楼报告厅
五、节目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舞蹈的表演(30分):舞蹈内容、主题思想、技巧与创作(20分),要求清新脱俗、积极健康,展现当代学生风采。舞蹈服装(10分),要求风格独特,适合作品内容。
2、舞蹈的演绎(30分):音乐与动作的和谐、表情(15分)。动作与构图、意境(15分)。
3、舞蹈的自我发挥(40分):对主题的诠释(20分)。临场表现(20分)。
六、奖励办法
大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
七、决赛名额分配
各院系报送参赛队不少于2支,不超过3支,如有其它特殊情况请提前说明。
八、其他说明:
本次大赛如在比赛过程中,出现人数变动等不可预计的特殊情况,则有可能临时调整奖项设置,主办单位拥有活动最终解释权。
主办单位:武汉航院学工部 校团委
承办单位:学生会 社团联 各院系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
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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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
代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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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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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名称
(舞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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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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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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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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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动航院”校园舞蹈比赛参赛报名表
负责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