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9年10月15号
2、地点:喻家湖校区大报告厅
3、代表数量:40
4、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五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关于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情况的报告.
(3)第二十六学生会主席团人选的产生
5、宣传报道链接

6、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学代会代表的产生,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使代表选举过程成为广大青年行使民主权利、提高凝聚力的组织活力。
1、学生代表由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2、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学生代表。
3、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名额不低于所联系班级成员的1%,覆盖各个学院(系)、年级及主要社会团。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